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本调查地块的土地责任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委托福建省中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平潭职业技术学校地块位于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金井镇)如意路与诚意路交叉口东北侧,该地块原为平潭金井湾围填海形成的陆地之一(350128-0141图斑),隶属金井镇吉钓村管辖,地块面积89210m2,地块四至范围:东至防护绿地、安海南路;南至防护绿地、诚意路;西至防护绿地、如意中路;北至防护绿地、如意中路。地块大致中心点GPS坐标为东经119.701144°、北纬25.468752°。
该地块原为平潭金井湾围填海形成的陆地之一(350128-0141图斑),本地块在围填海之前主要为水域,地块围填海形成陆地之后一直闲置至今。本地块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组团内,对照《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该地块在金井湾组团控规里用地类型为教育用地。2024年1月8日建设单位(平潭职业中专学校)办理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128202400003),用地性质已变更为A32中等专业学校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现场勘查、人员访谈以及资料收集等方式对本地块、相邻地块的用地历史、现状进行污染识别;根据污染识别结果以及结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技术规范在地块内布设土壤快筛监测点位。
三、调查结论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确认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启动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省中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工 联系电话:0595-2225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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